来源:互联网新闻 时间:2020-04-29 10:23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9月14日讯(记者 郭荣)今天(14日)上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浙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更加完善的教育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提供更全面的优质教育,形成更广泛的公平教育,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基础,健全更加多元开放的教育体制和机制,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另外,“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重点以及今后5年,重点推进的改革。那有哪些方面与老百姓紧密相连呢?记者做了一些梳理。
学前教育:建设普惠性幼儿园 满足城乡幼儿就近入园需要
针对目前全面二孩的放开,学前教育问题不容忽视。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表示:目前总体来说,幼儿入学的总量可以承受。同时,也会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编制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专项规划,制定政府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满足城乡幼儿就近入园的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家庭及社区为依托,探索开展幼儿早期保教服务。
适时制定到2020年的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16年,全面解决无证园问题;到2017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到2018年,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5%以上。
义务教育:合理划分学区 实行就近入学 认真落实“零择校”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抓好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切实实现幼升小、小升初考试,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小学低年段不考试及不进行跨校统测和严格控制义务教育跨校统测等规定要求。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合理划分学区,实行就近入学的政策,把“零择校”认真落实好并坚持下去,坚决制止住任何形式的择校乱收费行为。
另外,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度,保证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样的入学政策。
“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义务教育阶段还提到中小学小班化教育行动计划:到2016年秋季开学,小班化教育基本覆盖全省农村所有自然小班学校。研究制定推进城乡中小学小班化教育行动计划,争取到20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小学30人以下班级占30%,中学35人以下班级占20%,多形式开展更为个性化的小班化教育。
特殊教育:全面实现15年免费教育 推广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模式
加快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的延伸。有计划地改造幼儿园设施条件,全面推行残疾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在全省全面实现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
同时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深入融合。落实各类高中段学校和高校接受残疾学生的责任,并积极创造适宜残疾人就读的条件;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班建设。把特殊教育服务范围扩大到自闭症等儿童少年;推广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的特教布局模式,结合资源教室建设,针对残疾学生情况和教学效果,有分有合,实现随班就读与集中教育的有机结合,更多地为残疾人提供与健全人在一起的学习教育机会,提升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
教育信息化:全面发展智慧教育
因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坚持“技术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理念,全面发展智慧教育。建成支持泛在学习、适应教育现代化的信息化基础环境,校园网络骨干带宽中小学达到1G以上,高校达到10G以上,无线宽带覆盖校园教学、办公及主要公共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人手一终端,建成校园智能感知环境。
教育改革:今后5年 重点推进7个方面的改革和开放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认真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多类型、多元化高考招生制度。深入推进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着力强化实践技能教学和改革,优化专业课程结构,改革考试内容,建立多元综合型考试评价制度。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优质示范高中学校按不低于50%的计划比例向所在区域初中学校分配招生名额的规定,规范特长生招生,逐步取消录取批次,畅通普通高中学校与中职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和学生互转通道,探索建立分类型、可选择的初升高考试招生制度,为学生选择升普高和升中职学校创造良好条件。规范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招生行为,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巩固“零择校”成果,坚持幼升小、小升初不考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全面推进大中小学课程改革。扩大选择性教育,努力把更多的课程学习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
积极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广泛倡导并推行因材施教,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小班化、走班式教学。伴随着学生心智成熟,逐步加大推行启发式、自主式、讨论式、探究式、实验实训式等现代教学方式。
大力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办学。
切实改革教育管理体制。着力推进管办评分离。
多形式扩大教育开放,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变单向开放为双向开放。
完善教育评价制度,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价,健全评价政策综合运用机制。